普法宣讲活动进行时
为响应“乡村振兴”号召,我所受惠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邀请前往广西壮族 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开展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。我所卢玥廷律师在三江侗族自治县同乐村苗族乡,为两所小学的全体教职员工开展了《民间借贷法律知识》普法宣讲活动。这也是人为所第二次前往同乐乡开展普法宣讲活动。

讲座中,卢玥廷律师以民间借贷法律纠纷多发的社会热点问题为引子,以自然人为出借人的视角,按时间顺序依次展开,在借贷环节中可能遇到的法律纠纷“陷井”,对此逐点进行识别“避坑”,为全体教职员工提供全面的防范指引。
本次讲座通过案例实证的形式,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民间借贷的法律定义、借款合同的成立以及无效情形、借条与欠条的区别、如何规范书写借条、如何审查借贷双方的主体信息以及诉讼时效、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、相关司法解释及司法实践等。
通过本次讲座,进一步向乡村校园普及了法律知识,强化了同乐村苗族乡两所小学老师的法治观念,提高了老师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,也营造了校园法治教育氛围。
希望人为所本次对乡村教师的普法宣讲的活动,通过立德树人的教师们,将“法治”的种子播撒在这个青山绿水的民族地区各位学子及其家人们心中!